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中职学校学生行为 “三禁两不”、“十不准”纪律规定
(一)“三禁两不”
“三禁两不”指学校的在校学生
严禁饮酒酗酒、
严禁携带隐藏管制刀具、
严禁在校内抽烟、
不准结伙抱团、
不准不假外出。
1、严禁饮酒酗酒:学生在校期间,包括外出活动一律不准饮酒酗酒,严禁学生酒后进教室、寝室等集体活动场所,严禁学校超市向学生出售各类酒品。
2、严禁携带隐藏管理制刀具: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(包括可能对他人人身安全造成伤害的刀具)进入学校,严禁购买、佩戴、隐藏管制刀具,严禁任何人向学生非法销售、贩卖、邮寄管制刀具。
3、严禁在校内抽烟:严禁学生在校园内及社会公共场抽烟,严禁学校超市向学生售卖香烟。
4、不准结伙抱团: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,提倡同学之间友爱互助。不准结伙抱团,寻衅滋事,打架斗殴;严禁拉帮结派。
5、不准不假外出:学生外出必须按学校规定履行请假手续,不准私自外出,逾假不归,严禁翻墙翻门出校。
(二)“十不准”
一、不准携带隐藏管制刀具。
二、不准打架斗殴。
三、不准结伙滋事。
四、不准擅自外出。
五、不准酗酒抽烟。
六、不准衣冠不整。
七、不准侮辱他人。
八、不准赌博盗窃。
九、不准强行索要他人财物。
十、不准进营业性歌舞厅酒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