热烈祝贺乐山市旅游学校被评为“四川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”。
根据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四川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》(川人社办发,《2018》126号)精神,在各地、各校和相关单位评选推荐的基础上,经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,对全省280名优秀教师、7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、147个教育先进工作集体进行表彰公示,乐山市旅游学校凭借雄厚的办学实力、一流的教学质量、良好的社会口碑,被评为了“四川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”。这是继1998年被省教育厅评为“四川省合格学校”、“四川省办学先进单位” 以来,再次荣获省级先进荣誉。
在此,感谢社会各界对乐山市旅游学校的关心和支持,感谢全体教职员工的倾情付出和劳作,感谢学生及家长的支持与配合。乐旅人将以此为契机,戒骄戒躁,奋力拼搏,再创佳绩,为祖国的教育事业贡献绵薄之力。